采光对住宅居住的舒适度至关重要,因此很多人买房时很注重楼层采光。按理说,农村房屋本应不必担心采光的问题,然而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大赵家村村民王女士最近很“压抑”,邻居家建设的厂房超高配资专业炒股配资网站,自家变成了“暗房”。
记者注意到,此地是一处工业园建设用地,村民投诉的正是其中一座钢结构厂房,目前该厂房已经完成主体框架,现场大门紧锁,处于停工状态。厂房北侧正是王女士的住房,受厂房遮挡,采访当天(2月11日)下午3点,室内仍是一片阴暗。
王女士说,“我家建设的棚最高点不到12米,是严格按照街道办事处的要求。他一根柱子12米,加上女儿墙和地基,合起来得15米。”同时,王女士提供了一份对方在建设前向四邻签字征求同意的《保证书》,其中第三条明确写着,“厂房四面建设女儿墙,厂房总体建设高度不超过12米。”但是实际上,对方没有按照《保证书》建设。
展开剩余67%为何实际情况和《保证书》内容不一致呢?记者也联系了厂房房主赵先生。赵先生解释道,“俺们都是农村的也不懂这些,建之前也是四处打听,俺这个12米,是按照边沿算12米。”
我国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,“建造建筑物,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,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、采光和日照。”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,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如果新建建筑超出了规划许可或违反了相关建设标准,导致他人采光受损,受影响的业主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恢复原状。”
此外,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》,对城市居住区建筑物的间距、采光、日照等方面的规定:
(1)老年人居住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小时;
(2)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,既有住宅进行无障碍改造加装电梯除外;
(3)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1小时。
厂房对采光造成的影响,是否已经超出相关规定,王女士表示暂时还未专门进行过专业测量。她坚持要求,对方首先应遵守《保证书》的内容,将超高部分拆除,恢复12米建设,赔偿问题可以事后再谈。
采访过程中,一名自称是厂房房主亲属的女士致电记者,表示愿意通过赔偿的方式,尽快处理此事,但厂房不能拆。按照对方的说法,“厂房已经建起来了,如果拆了也是一大笔费用。费时费力,这笔钱还不如赔给他们,大家都省事。毕竟已经投入五六十万,现在因为这个问题停工了,所以我们也很想尽快协商解决。”
目前,双方因纠纷向郑旺镇建设办反映,工作人员于2024年12月多次现场查看,并要求停工。但对于12345热线回复中提及的“审批手续中规定建设高度最高不超过15米。”王女士表示,自己并没有见过任何关于15米的手续文件。
厂房建设是否符合审批?高度对采光影响程度如何?对于此事,记者也向郑旺镇人民政府核实情况,但截至发稿配资专业炒股配资网站,仍没有得到相关回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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